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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公司在招聘启事中明确要求“领导的女儿”,这算不算公然徇私舞弊?

国有公司在招聘启事中明确要求“领导的女儿”,这算不算公然徇私舞弊?

来源:中国日报网 2026-01-01 03:2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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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2023年度第叁批拟聘人员信息公示中,一名拟录用应聘人员的备注中赫然显示其为“集团党群部主任陈静之女”,引发网友热议。

资料显示,涉事公司是一家国企。据该公司回应,在招聘公示名单中备注领导之女,是根据公司《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》“拟聘人员为集团领导、总师、副总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配偶、子女,应将相关信息一并公示”的规定进行。公司称:这种做法的目的,就是让招聘接受公司员工和社会的监督,如果对招聘结果存疑,认为其中存在不公,可以根据公示提供的联系电话向纪检、监察部门进行反映。

这种公示,到底是“公然拼爹”都不屑于掩饰?还是主动晒出亲属关系供大家监督?

在某网站发起的针对此事的调查中,6万多名参与调查者中有52.35%的选择“认可,公开透明,便于社会监督”,22.89%的选择“反对,公然‘拼爹’,有失公平”,还有24.76%认为“不是备注的问题,求职前就该避嫌”。总体看来,国企招聘公示名单中备注领导之女,得到多数网友支持,但是,也有相当数量的网友质疑其公平性。

一直以来,对于国有公司的招聘,就存在个别人“拼爹”、“打招呼”的现象,领导的孩子“被照顾”进国有公司,形成不公平的竞争,似乎成了众所周知的秘密。有的招聘甚至异化成了“萝卜招聘”,按领导子女的条件、学习的专业设置招聘条件。

有人建议实行回避制度,规定领导叁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本公司的应聘,也就是说,领导的子女根本就不应该到父母亲所在公司应聘工作。其实,最好的方式还是阳光透明,向社会公示领导子女的求职应聘情况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,“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,把住房、投资、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”。随后,很多专家建议,应该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子女的就业等情况,接受社会的监督。

公开、公示,是监督领导干部规范用权、防止以权谋私的利器。对于招聘公示,究竟该公示哪些内容,公示的信息应越详细越好,这有利于公众根据公示信息,进行监督。但是,公示也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。

权衡利弊,形成共识的公示办法是,对于普通家庭的求职者,不公开其身份信息,而对于领导子女的求职者,应该公开其领导子女这一身份。作为领导子女,要让渡部分隐私权,接受公众的监督,除非自己不到这一公司应聘。要通过公示,促进招聘公开、透明,为所有求职者创造公平的求职就业环境。(熊丙奇)

【责任编辑:李小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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